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操作手册》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条件。学生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手写书面申请时必须年满18周岁(以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为准)。
2.党组织派人谈话。入党介绍人(一般是辅导员)要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工作、学习情况、主要经历和家庭情况等。经基层党组织审查,符合党章规定的,确定为入党申请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
责任主体:党总支、党支部
主要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公示》《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不包括选修课),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群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大学生入党申请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必须是共青团员且团龄满一年(以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为准)。要按照学校团委推优有关规定进行。党支部要对党员、群团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的核查了解,在此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党总支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审议。
责任主体:党总支、党支部
主要材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高校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关于确定XXX等XX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公示》
4.党委备案。经党总支审议同意后,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报党委备案。
责任主体: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党支部
主要材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既可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汇报情况。
责任主体: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6.培养教育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两学三吸纳四必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吸纳参加学习研讨、吸纳参加主题活动,吸纳参加组织生活,中央、省委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必谈,发生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时必谈,进入培养发展的重要关口时必谈,发现思想疑虑时必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并成绩合格,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新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入校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对其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材料齐全、考察未中断的,可继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若本人档案中无入党申请相关材料,或者原单位不能提供原始入党申请材料的,应重新提交入党申请,其申请入党时间按重新提交书面申请的时间计算。
责任主体:党总支、分党校、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
主要材料:《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登记表》《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
学院党总支
2022年12月12日